近日,广东多地对政府工作部门机构及职能的调整引发关注。南方农村报记者梳理发现,近4个月,广东多地密集部署县镇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大部门制。截至发稿,在12个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市)中,至少已有9个县(市)公布机构职能调整成果,涉及57个县(市)直党政工作部门,通过职责整合、加挂牌子和合署办公等模式共精简26个部门。
其中,南雄市、惠东县、鹤山市、阳西县、信宜市、佛冈县和郁南县等7地均组建了“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四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划入四会市民政局;四会市、郁南县、惠东县和廉江市等地工信和商务等系统承担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职责,均划入各地发展和改革局;惠东县、四会市、佛冈县和郁南县将医疗保障局职责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行大部门体制:
试点县(市)均整合约5个部门、精简30%事业单位
2025年6月,广东省委编办机构改革处处长李积万等人在《中国机构编制》发表文章介绍广东县镇管理体制改革举措。文章介绍,2022年底,广东省委全面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开始提上日程。2024年,为增强试点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广东根据下辖2个及以上县(市)的地级市推荐,选择综合实力强、发展基础好的南雄市等12个县(市)开展试点。
根据各地县级政府官网公开资料,12个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市)分别为南雄市、东源县、大埔县、惠东县、海丰县、鹤山市、阳西县、廉江市、信宜市、四会市、佛冈县和郁南县。
在优化县级组织架构方面,文章透露,广东采取的主要做法是推进试点县(市)直部门整合设置,鼓励实行大部门制,均精简整合5个左右县(市)直部门;在县(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底机构总数的基础上(不含学校、医院),均精简30%左右事业单位,并明确衔接中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部署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
所谓大部门制,是政府组织结构设置的一种形式,即在设置政府部门时,将职能相近的部门、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起来,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程度避免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情况,进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后续各试点县(市)落实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举措,基本遵循大部门制的形式。




